101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,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,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103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。

意见规定幼儿园幼儿活动用房不应设在三层以上,小学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,中学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建筑控制高度为幼儿园不超过16米小学不超过21米中学不超过25米如遇特殊高度要求的,应单独。